2021-09-10 16:21:28 来源: 弋江区人民政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我区在职编外聘用人员(如有隐瞒个人情况报考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相关证明材料经查如不属实将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第九条“取消其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停考3年,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向考生所在单位或社会公示”处理。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为加强监督,体现公平、公正,区监察委依法对与招聘工作有关监察对象实施监察。
具体招聘程序及办法如下:
(一)公告
2021年9月10日同时在弋江区政府网站、芜湖人才网等媒体上公告,并在弋江区政府网站(http://www.yjq.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招聘方案。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9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弋江区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二号、四号会议室报名处(利民东路2号)。
报名者根据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证明以及加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人员进场采取“安康码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方式进行核验,未申领“安康码”人员、“安康码”为“黄码”或“红码”人员、体温37.3度以上人员均不得进入报名现场。
报名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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