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2 09:14:57 来源: 灌云县人民政府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体检、考察由县委组织部负责,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自理。
(五)公示、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递补安排。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间经确认放弃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总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公示期满再放弃岗位的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后,采用劳务公司派遣用工模式,由岗位所在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统一管理。初次就业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组织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镇街,统一安排上岗。对考核不合格的按照相关程序予以免职,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被录用人员薪酬包含基本工资(不低于灌云县最低工资标准)、考核报酬、按规定交纳的各类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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