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3 14:52:08 来源: 高新人才网
(四)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放弃)的,可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只安排一轮递补。
(五)考察
考察政审对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由招聘单位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了解,并出具考察意见。
在考察程序中,出现放弃、淘汰和取消资格等情况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直接招聘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一程序只安排一轮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在杭州高新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由各招聘单位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予以录用的决定。
被录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放弃录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存在伪造、隐瞒事实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不再实行递补。
(七)录用
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各街道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单位随时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录用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录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滨江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报考前28天内有境外或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但无法提供完成相关管控措施证明的伴或不伴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报名、笔试、面试。
(二)“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的考生,没有上述流行病学史但14天内出现过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有资质的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现场报名、笔试、面试。
(三)仍在隔离治疗期或者定期随访期的新冠肺炎感染者、尚未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的密切接触者、尚未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现场报名、笔试、面试。
(四)所有参加现场报名人员需实申报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详见附件3),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面试疫情防控要求同笔试疫情防控要求。
(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报名、笔试、面试。
(六)参加现场报名、笔试、面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防护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
(七)考生应当服从疫情防控要求和报名、笔试、面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外出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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