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8 13:48:03 来源: 金寨先锋网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比选工作全过程,乡镇(开发区)负责初审后,由县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参加考试、体检、考察、任职资格。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核发《准考证》,并持《准考证》、二代正式有效身份证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三)考试。考试由县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卷面分数为100分,侧重于基层工作实际,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在基层的方针政策、群众工作能力、基层党建工作、脱贫攻坚工作、依法行政有关知识和省、市、县情等(不指定教材)。
2、加分。对近3年内(2018年8月-2021年8月)获得中央、省、市、县、乡(镇)表彰的,在笔试成绩中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1分,但加分累计不得超过6分。获奖加分人员,于现场报名时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县委组织部申请加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于笔试成绩公布时一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笔试成绩加分,逾期不再受理。
3、面试。在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笔试成绩高低1:2比例进入面试。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含加分),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4、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含加分)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合成成绩分数相同的,则以面试成绩排序。
(四)体检。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在指定的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被取消考察资格的,在面试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根据体检合格人员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六)公示。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任职岗位人选,并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履行任职手续。因公示期间被举报、核查等原因不符合条件的,按照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五、疫情防控须知
1、考生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以下简称“安康码”),并在报名现场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2)。报名后应持续关注“安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安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2、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者不得报考。
3、考生报名后,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非必要,不出县,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4、考试当天考生持“绿码”、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
5、考生应至少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入场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考生安排在隔离考场考试。
6、考试期间,考生全程佩戴口罩,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
7、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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