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6 11:50:06 来源: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
二、招聘程序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初审和政策性加分审核、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8个程序组织实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0日10:00至8月11日17:00。
2.报名程序。报考人员登录广东才汇网(https://talents.baiyunholding.com)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并按规定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底电子照片。
3.政策性加分。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报考人员符合以下情况每项可获得奖励分2分,并直接在笔试分数上追加,以累计达到10分为上限。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按照系统提示在报名系统中勾选加分项及相应佐证材料,并按要求现场提交佐证材料进行审核。
(1)持有初级以上(含初级)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
(2)随军配偶等国家政策性安置的人员;
(3)曾在天河区所辖社区担任3年以上社区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社区、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并获得社区推荐;
(4)有2年以上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出租屋管理员、党建指导员、劳动监察和安全生产协理员、计生办协管员、工会协理员、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社工等)经历,并获得报名所在街道办事处推荐。
(5)近2年参加社区志愿服务200小时以上。
4.报考要求。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招聘中填报和提交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5.开考比例。招考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达1:3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或减少、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资格初审和政策性加分审核
1.报考资格条件初审。采取线上审核方式,对所有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初审情况在报名系统中直接反馈。
2.政策性加分审核。采取现场审核方式,对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按照《天河区2021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政策性加分审核工作指引》(附件1)要求,到审核现场提交在报名系统中已勾选的政策性加分项相应的佐证材料进行审核,没有在报名系统中勾选的政策性加分项,不得进行现场审核。考生提交政策性加分佐证材料情况由考生本人在现场审核时现场书面签字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提交佐证材料审核。每一个政策性加分项所需佐证材料,报考人员按时齐全完整提交的,该项获得加分;不按时提交或无法提交或提交不齐全、不完整的,该项不得加分。政策性加分项佐证材料须一次性交齐,不能补交。
(三)笔试
1.网上确认及打印准考证。笔试设网上确认参加笔试环节,网上确认与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布,请已报名考生密切关注。逾期未进行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将根据疫情形势综合研判,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另行通知确定。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统一命题,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哲学、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沟通技巧、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和处理、社会工作、社区建设、社区治理等有关内容。笔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笔试成绩按60%计入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4.成绩查询。考生于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个人成绩。
(四)资格复审
1.人员确定。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复审人数按照与拟聘人数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确定。
2.组织形式。考生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所需资格条件。若考生无法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或佐证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时间地点。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布。
2.方式及主要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对应聘岗位的适应性、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
3.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按40%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六)体检
1.人员确定。体检对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面试成绩或考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生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进入体检的考生根据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复查及人员递补。进入体检的考生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体检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空额的,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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