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4 09:36:12 来源: 温岭人才网
面试
1.根据各招聘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招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进入面试对象末位笔试分数相同,可一并进入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结构化面试时间为2021年9月4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面试成绩又相同,则以面试加试方式确定)。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
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报考人员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如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温岭市民政局、温岭市人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注意事项
1.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第二代身份证为准。
2.工作经历计算至2021年8月2日。
3.户口。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21年8月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21年8月2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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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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