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03 09:49:02 来源: 夹江县人民政府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告(含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其中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作出选择确定排序。
六、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见夹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jiang.gov.cn/)。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人社部 国家卫计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可由本人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夹江县民政局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已安排当日当场复检的除外)。
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本环节只递补一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填写《夹江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考核政审表》,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组至少应有2人组成。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结束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察意见和结论,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政审表》、个人档案等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职位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本环节只递补一次。
八、公示
通过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在夹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jiang.gov.cn/)公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环节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保障
拟聘用人员分配到各城市社区工作,由城市社区进行日常管理。分配人员时,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人社部规〔2019〕1号)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岗位确定后,由街道办事处与聘用人员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5年(与社区两委换届同步),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待遇保障。按照《夹江县城市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实施方案》(夹委办〔2021〕10号)文件执行薪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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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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