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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福建南平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招募45人公告(3)

2021-05-01 10:28:31 来源: 南平市人才网

参加体检的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沟通联系,否则责任自负。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进行现场核实。如放弃体检资格,请在体检前两天与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南平工作部联系,并附放弃体检资格的书面材料。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入选高校毕业生进行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及统一集中地点另行通知,可在中国海峡人才网、南平人才网查询。

3.初次体检不收取有关费用。体检时,如某个项目需复检,费用自理。

(八)招募人选确定

对资格审核和体检合格的毕业生将在中国海峡人才网、南平人才网上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经省民政厅统一组织上岗培训合格后,由南平市民政局派遣到服务社区所在县(市、区)民政局、社区办,再由县(市、区)民政局、社区办派遣到社区服务。体检后不服从派遣和分配或放弃的,将取消招募资格,并计入不诚信档案。

县(市、区)民政局、社区办与招募人员签订《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协议书》,并将名单上报省、市民政部门备案。

三、待遇保障

(一)服务期间待遇

1.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生活补贴标准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16〕25号)规定确定。同时,由服务所在县(市、区)民政局依托当地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以缴费时点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标准,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21年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842元。

2.实行贫困生助学贷款国家代偿政策。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省级财政按每人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

3.服务期间,由各级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提供人事档案保管服务。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服务期间按规定解除协议的,实际服务并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二)期满政策

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参加服务社区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2年内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的相关政策。

2.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社区计划高校毕业生,可报考全省招录公务员“四级联考”中面向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的专门职位。

3.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社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报考省、设区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承担服务社区计划招募任务的县(市、区),在开展事业单位招聘时,应根据当年期满人员数量,安排一定比例的岗位,采取“专门岗位”或“专项招聘”方式,面向服务社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招聘。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我省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内新增工作人员时可以直接聘用,由接收单位报县(市、区)人社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相关手续,在原服务单位直接聘用的不再约定试用期。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省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在同等条件下招生单位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社区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至服务期满。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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