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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四川宜宾高县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8人公告(3)

2021-03-02 14:53:23 来源: 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资格证书、表彰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未在报名结束前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3.笔试成绩在相关网站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笔试准考证,按有关通知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通知书,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上予以公布。

体检由县委组织部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的2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成考察组开展考察,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六)岗位选择

在该岗位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具体的社区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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