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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宁鞍山市铁东区民政局公开招聘社会救助协理员40人公告(3)

2021-01-19 09:07:39 来源: 鞍山润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四)政审与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鞍山润生公司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或一时难以查实的,不予聘用。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

(五)聘用手续

经考试、体检合格,聘用人员由铁东区民政局统一按照个人条件和工作岗位要求分配,从事民政救助协理员工作,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每年度一签订合同;不合格及不服从岗位分配的,取消聘用。

(六)注意事项

(1)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及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3)考生自报名至聘用(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4)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在鞍山润生公司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不在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企业平台信息。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一切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工作,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笔试当天需携带《2021年铁东区民政局公开招聘社会救助协理员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七、管理

人员实行双重管理,日常管理由所属镇街民政办负责,鞍山润生公司负责缴纳五险。人员年度考评由铁东区民政局和鞍山润生公司联合考核,对年度考评不合格者,由鞍山润生公司与本人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

1.《2021年铁东区民政局公开招聘社会救助协理员报名登记表》

2.《2021年铁东区民政局公开招聘社会救助协理员承诺书》

3.《2021年铁东区民政局公开招聘社会救助协理员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附件1: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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