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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南郴州宜章县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15人公告(3)

2021-01-05 14:34:00 来源: 宜章县人民政府

(四)面试

1.面试组织: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为面试对象,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若按比例确定面试人数的最后一位出现考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面试范围。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

5.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6.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间内评分。对于面试中参考人员拒绝回答、没有回答、出现严重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7.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应参加面试而未参加面试的人员和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人员不予聘用。

8.综合成绩合成与成绩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综合成绩排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宜章县人社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招聘全过程只有一个替补环节且只替补一次,即报考岗位体检入围考生体检放弃或不合格,该岗位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

(六)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要再次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将考察人选名单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信访局、县法院等部门进行资格条件联合复审。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检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予以处理。

2.考察工作由玉溪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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