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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福建建宁县招聘党群工作者体检事项公告

2020-12-02 17:06:40 来源: 建宁县人民政府

据《中共建宁县委组织部 建宁县民政局 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建宁县公开招聘社区党群工作者简章》,现将2020年建宁县公开招聘社区党群工作者体检人选名单予以公布(附件),如对公布对象体检资格有异议的,请于12月8日前向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和人力资源股反映,电话:0598-3967765。有关体检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安排

体检时间定于12月14日进行,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及具体体检时间详见附件:《2020年建宁县公开招聘社区党群工作者体检人选名单》。

二、报到时间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当日上午7:30前在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口集中(青山南路12号,建宁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楼下),统一前往体检医院,迟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在体检全过程应佩戴好口罩,并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2、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携带背包、挎包和手机、电子手环等带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体检报到时上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3、体检前三天内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晚上20:00后不得进食,保持空腹参加体检(抽完血、做完B超后方能进食)。

4、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1寸相片1张(与准考证同底)以及水笔一支。考生领到《体检表》后,请如实填写《体检表》有关内容,不得隐瞒有关信息,贴好照片。

5、要服从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管理和安排,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各项目体检要求,有序参加体检。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按有关规定给予不予聘用或者取消聘用的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6、下列项目体检异常的,安排在当场次体检结束前进行复检,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另行安排复检。根据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请考生务必注意这些项目的体检结果,如存在上述情形的,请在当场次体检结束前,向带队人员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补。其中,心率、视力、听力、血压不合格者,安排下午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不合格的安排当场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7、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8、女性考生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或部分项目不能体检的,考生应在体检前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女性考生如在体检当日遇上生理期现象的,当日体检时应向带队工作人员提出,部分项目可另行安排体检。

9、 考生在确认所有项目均体检完毕之后,将《体检表》交体检站工作人员验收,经带队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医院。

10、体检费按医院规定的标准按实收取(约450元/人,用微信支付)。

11、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辞职的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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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建宁县公开招聘社区党群工作者体检人选名单

中共建宁县委组织部 建宁县民政局

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日

原标题:中共建宁县委组织部 建宁县民政局 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公开招聘党群工作者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和体

文章来源:http://www.fjjn.gov.cn/zwgk/tzgg/gggs/202012/t20201202_15982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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