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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海社区扩大基层就业规模,高校应届毕业生1000余名额(3)

2020-03-20 08:55:51 来源: 上海市人民政府

六、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力度

符合条件的本市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1000元。本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初次就业为灵活就业,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按缴费当月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的5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高校毕业学年学生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紧缺急需的中级以上或专项职业能力的培训项目,考核鉴定合格的,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80%培训补贴;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其他中级以上或专项职业能力的培训项目,考核鉴定合格的,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60%培训补贴。

七、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万元的限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对具有本市户籍、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本市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满一年且按规定至少为一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可申请8000元的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毕业学年学生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创业能力培训项目,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80%培训补贴。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阶段性调整相关政策,包括将“天使基金”申请对象条件中的企业注册时间由不超过3年放宽为不超过5年;“雏鹰计划”新资助者首期还款日顺延3个月;“雏鹰计划”资助期内的创业者延迟还款两个月;向具备创业基础的“天使基金”申请对象提供创业培训、项目跟踪辅导等创业服务。

八、调整优化高校毕业生相关服务政策

推进就业服务业务流程再造,全面实现就业签约、毕业手续办理、出国申请材料准备等学生就业事务受理网上办理,减少学生流动和聚集。用人单位适当延长招聘时间、推迟体检时间、推迟签约录取,在确保企事业单位达到复工复产标准、确保学生和校园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高校毕业生赴企事业单位实习,并鼓励居家在线实习,双向缓解当前“用工难”和“就业难”。推迟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直接落户受理时间,为高校毕业生在沪择业留出更多时间。按教育部统一部署,对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将其户口和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并为落实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及时办理就业手续。落实国家适度扩大2020年硕士生和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部署,市属高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量力争增加15%,专升本招生计划由占全市高校专科毕业生总量的8%增加到10%,为有志于升学深造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的机会。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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