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30 15:06:53 来源: 鄂州党建网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达到规定竞争比例的岗位,组织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按照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对竞争比例达不到1:3的,可核减招聘计划。
复审时间、地点及名单:请及时关注鄂城区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echeng.gov.cn/)
凡放弃资格复审,或提交审查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聘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1.个人简历;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采用A4纸型,本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五、面试
面试时间及公告:请及时关注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echeng.gov.cn/)。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分为100分。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进行折算,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成绩请及时关注鄂城区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echeng.gov.cn/)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采取电话通知。未保持通讯畅通导致无法联系的,或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提供体检结果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5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不予以聘用。公示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证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行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八、聘用
通过考试考察拟聘用人员,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古楼街道工作。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合同一年一签。首次签订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聘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签聘用合同;聘用期内如有违法或重大违纪行为,依法解除合同。
九、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其他
1.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权利,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缴纳五险(不含公积金)。正式录用后综合工资3500元/月(含社保和医保等个人缴纳部分)。工作满一年的,经考核合格可发放一次性绩效奖金,奖金标准为:5000元/年。工会福利、误餐补助与机关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2.本次集中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考生务必随时关注本人邮箱及鄂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信息不畅,本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4.考生需保持通信畅通,如有变化需及时告知古楼街道。
5.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6.监督及举报电话:027—60896358、027—60896359(鄂城区监察委员会派驻古楼街道监察室)。
本公告解释权归属古楼街道办事处。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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