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4 10:18:42 来源: 瓯海区人民政府
3.报名所需材料:
(1)《2020年温州市瓯海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单寸免冠近期彩照3张。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并自行打印)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定向生、委培生需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的提交统一截止为2021年1月6日17时00分,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工作人员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取得笔试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于2021年1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瓯海区民政局(瓯海大道900号14号楼1001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计划核减
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达不到1:1.5,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笔试科目及时间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与社区工作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体检、考察。
2.笔试时间:2021年1月23日上午9:00-11:30,具体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按以下次序优先确定:(1)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2)持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3)村(社区)干部或专职社区工作经历年限高的;(4)学历高者。优先次序后,仍为并列的,另行加试。
(六)体检、考察
入围体检的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瓯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ouhai.gov.cn/)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统一分配后,由各镇街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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