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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西晋中平遥县社区专职人员招聘59人公告(2)

2020-12-24 09:02:18 来源: 平遥县人民政府

3、资格初审

报名时,所有事宜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报名处工作人员对招聘人员按招聘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初审客观、公正、及时,主要对报考者的学历、年龄、户籍、身份及优先条件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件等情况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应当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的报考信息、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件应当真实、准确,并符合报考要求,凡不如实填写、填写信息与所报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4、岗位调整事项及考试费用: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所空缺招聘职数可调剂到另外一种工作岗位。报名考试费参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精神,执行每人每科目50元,本次笔试两门科目,每人需交100元。

5、领取准考证有关事宜。考生本人凭有效的身份证到平遥县司法大楼五层506室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为笔试前一天(时间待定),准考证领取时间请考生随时关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yao.gov.cn)“关于平遥县2020年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所有报考人员在领取准考证时,必须提供本人考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有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解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提供本人当日“健康码”绿码、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绿码(“健康码和行程码”需截屏彩色打印在一张纸上);填报《涉考人员防控新冠肺炎情况申报及体温监测表》(附件5),以上三种资料必须在领取准考证时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存。考生参考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且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疫情防控要求

经平遥县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领取准考证及笔试环节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报名环节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在报名环节时,须全程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排队间隔保持在1米以上并测量体温。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出示本人“健康码”绿码、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绿码;有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解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须提供本人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二)领取准考证环节疫情防控要求。

1、报考人员在领取准考证环节时,须全程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排队间隔保持在1米以上并测量体温。

2、领取准考证时间为笔试前一天,所有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本人考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有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解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提供本人当日“健康码”绿码、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绿码(“健康码和行程码”需截屏彩色打印在一张纸上);填报《涉考人员防控新冠肺炎情况申报及体温监测表》,以上三种资料必须在领取准考证时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存。

(三)笔试环节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应按照平遥县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建议从即日起至笔试前,14天内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2、在笔试当天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若体温超过37.3℃,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领导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

3、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关责任。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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