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0 11:53:10 来源: 溧水区人民政府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开考比例”栏,部分紧缺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及降低开考比例的公告于报名结束后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溧水114网站发布。
2.报名时现场缴纳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形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签到前,考生应自备口罩,按要求主动测量体温。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
1.笔试
(1)笔试委托第三方统一组织,不指定考试教材。具体笔试内容详见《岗位信息表》中“考试科目”。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周六) 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合格线为60分。
2.体能测评(不计入总成绩,参加体能测评的岗位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阅卷结束后,体能测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
(2)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标准执行。
①纵跳摸高:男性≥265厘米,女性≥230厘米。
②跑步:男性1000米,30周岁(1989年12月31日后出生含12月31日)以下≤4′25″、30周岁(1989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4′35″为合格;
女性800米,30周岁(1989年12月31日后出生含12月31日)以下≤4′20″、30周岁(1989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4′30″为合格。
(3)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或无法完成全部体能测评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体能测评结果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5)因体能测评不合格,达不到实际岗位招聘数的开考比例时,在报考同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参加体能测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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