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7 14:48:23 来源: 德庆县人民政府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科目为:公共服务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2.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由德庆县委组织部、德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决定,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面试对象。
3.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名额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应对报名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聘单位可在招聘工作全过程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进行核查,凡报考资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收到投诉举报的,考生应主动配合招聘单位的核查工作,不配合核查或核查结果影响招聘的,取消考生应聘资格,并依次递补对象。
3.面试组织
面试由德庆县委组织部、德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即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成绩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通过德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报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递补意见,经德庆县委组织部、德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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