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30 19:39:01 来源: 东河区人民政府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及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体检资格。
4.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致使体检名额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5.如普通岗位或定向岗位实际招募人数未达到计划数的,将在不同岗位间,结合本人意愿,由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补充。
6.如岗位类别未达到计划招募数,将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和岗位调剂意向,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调剂到其他相应岗位。
7.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将进行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在东河区政府信息网公示5天。
(五)体检
体检由东河区公开招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医院须对考生体检是否合格提出明确的体检结果并报东河区公开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不符合体检标准要求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资格并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六)确定入选人员
1.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在包头市东河区政府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入选,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入选。
2.公示期满,拟确定为招募人员,统一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2年,岗位补贴每月2950元,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服务期间须服从服务单位的管理。因身体状况、入伍、升学、就业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服务单位批准和东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方可离开服务岗位并终止服务。
(七)岗前培训
区人社局对入选人员进行大学生服务基层专项培训,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入选人员要服从岗位分配,除不可抗力外,不以任何理由拖延。
四、大学生社会服务岗位服务期满相关优惠政策
在事业单位招聘财政供养人员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享受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同等待遇。
五、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整个招募工作期间,东河区纪检委全程监督指导工作人员公开招募工作,招募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募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第35号令)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报名资格初审和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公开招募全程将设置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四)实行回避制度。公开招募期间,凡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募工作人员按照回避制度,申请退出公开招募工作;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上岗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募岗位。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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