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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黑龙江鸡西市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113人公告(3)

2020-10-16 09:05:39 来源: 鸡西市人民政府

(6)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要达到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总人数3:1的比例以上,若报名人数未达到3:1比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考岗位数量。

2.面试人选确定

资格审查复审结束后,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总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拟进入面试末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若拟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信息栏(http://www.jixi.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

(2)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4.公布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信息栏(http://www.jixi.gov.cn/)公布考试总成绩,公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岗位选择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考生依次按《2020年度鸡西市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计划》现场选择岗位,时间地点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信息栏(http://www.jixi.gov.cn/)另行通知。参加岗位选择环节的考生数量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人数与计划招聘总人数1.5:1的比例确定,考生总成绩一致的,笔试总成绩分数高者优先选岗。岗位选择环节末尾,若考试总成绩和笔试总成绩均相同的考生数量大于剩余岗位数量,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加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未参加选岗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招聘岗位由于考生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由剩余未录用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考生总成绩一致的,笔试总成绩分数高者优先。

2.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进行。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政治信仰、政治立场、大局意识和现实表现。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拟聘用及相关待遇

1.体检与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信息栏(http://www.jix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3.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被聘用后,先在乡镇(街道)培养锻炼半年,并参与村(社区)工作,再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统筹选派到村(社区)任职。其中,中共党员(不含预备党员)的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非中共党员的任村(居)委会主任助理。

聘用人员在村(社区)服务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含在乡镇、街道锻炼时间),除提拔、解聘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情形以外,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村(社区)工作岗位。培养成熟的及时选任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对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可按照有关规定提拔使用。

4.试用期满后由受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5.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管理政策执行。

四、纪律要求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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