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9 11:49:40 来源: 椒江人民政府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共1个科目。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实务等。
2.笔试时间为8月1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准考证领取时间为8月12日-8月13日(星期三至星期四)
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3:00--5:00
地点:椒江区人才交流中心(东升街350号)。
领取准考证时,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笔试的考生须在笔试前申领浙江“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笔试。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笔试现场组织工作。
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社保卡、驾驶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盖过章的户籍证明原件。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书面放弃,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递补;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不足比例的按实数进入。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各项成绩乘以权重之和合成为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入围末位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入围末位出现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对分数相同的考生组织复试确定名次。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时需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查,并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椒区委办发〔2018〕64号)文件精神,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表现等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在公示结束前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椒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椒江民政”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录用街道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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