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9 11:26:07 来源: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政府
1、笔试
(1)内容。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及民政社会救助知识,共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由招考主管单位统一命题、统一评卷,用工单位负责对重点环节的监督,笔试测算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2)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于2020年8月6日8:30-16:3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要求。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点,否则不准参加考试。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违反规定者将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出示辽事通健康码,并经测量体温合格后方可入场。
(4)笔试加分条件与标准。
4.1持有社会工作者证的加5分;
4.2从事过民政事业工作半年以上的加5分(含半年,需提供原单位工作证明,附最近半年内工资发放花名册,并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确认);
4.3军队退役人员加5分(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4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的加5分(提供乡镇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建档立卡证明,要求加盖社区、街道两级公章);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人员凭相关证明和证件在笔试成绩中予以加分,如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只能选择一项加分,且只能享受一次加分。
(5)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所有参加笔试考生的成绩和确定的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考单位公众号中进行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员递补。依照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中,如应聘者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若面试人员已经公布,替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
(2)时间、地点、方式。在公布面试名单时一并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测算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3、总成绩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60%+面试成绩×40%。如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相同,再次面试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名单将在考试环节全部结束后在顺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招考单位公众号上向社会公布。
(四)体检
体检在招考主管单位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站和公众号通知为准。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从本次考生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顺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招考单位公众号中进行公布。
(五)考核
考核工作由顺城区民政局和招考主管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阅档、电话询访、实地考核等多种形式进行,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
考核中发现报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定为不合格:
1)受过刑事或治安管理处罚的,因酒驾、醉驾受过处分、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偷盗、吸毒、贩毒、传播淫秽物品、赌博等不良行为的;
5)在工作、学习中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6)参加邪教组织的;
7)提供虚假材料、蒙混过关取得报名资格的;
8)有其它严重问题,不适合招聘的。
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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