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8 11:39:15 来源: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
(2)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方视为报名成功;
(3)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应知应会知识,题型为客观题。笔试成绩总分为12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2020年8月12日9:00-17:30)。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确定:在应聘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按1:1.2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1.2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资格进行复审,拟参加面试人选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等相关材料(其中学历证明除了提供毕业证书外,应提供学籍验证报告 [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验证”进行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查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打印后提交])。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明确表示放弃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
时间地点:2020年8月18日09∶00-12∶00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钵池创业大厦“为民服务中心”(汕头路18号)。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
(1)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要求: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与报名使用的一致)按时到考点参加面试。
4、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第二轮面试,取第二轮面试成绩高者;下同)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同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5、考察:
按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中,经审定有《招聘公告》“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成绩合格的同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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