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6 16:15:58 来源: 宁海县人民政府
(五)考核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六)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者,经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宁海县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分配到跃龙、桃源、梅林和桥头胡街道办事处,并由跃龙街道办事处、桃源街道办事处、梅林街道办事处、桥头胡街道办事处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
报考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被聘用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三年期聘用合同并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将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需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不服从统一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五、聘用人员待遇
专职社区工作者待遇按“三岗十八级”绩效薪酬制度执行,并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按规定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
六、递补规定
(一)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二)面试对象放弃面试的,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或面试不合格的,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三)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拟聘用人员在聘用通知签发之日前书面提出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本次考试总成绩一年内(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结束之日起计算)有效。如本次考试所招聘人员一年内(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结束之日起计算)因各种原因造成指标空缺的,按本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递补人员名单在宁海县民政局网站上公布。
七、注意事项
(一)有关招聘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二)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三)考试时,每位考生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健康码”或“甬行码”(甬行证),“健康码”或“甬行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考生入场前,应同时出示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考生健康申报表》(见附件)。在核对身份证件材料时,考生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其本人。
仍处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健康码”或“甬行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最近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参加考试,须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参加考试,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