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7 11:49:31 来源: 泰兴人民政府
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无论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报考人员应对自己的选择及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于2020年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过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名额。被核减的招聘名额由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调剂到其他招聘岗位。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大纲见附件。
考生的笔试成绩包括考试得分和考核加分两部分。其中,考试得分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考核加分满分为2分,具体考核加分项目和分值如下:
1.退役士兵加1分、退役士官加2分。
2.全日制本科考生加1分,全日制研究生加2分。
3.社会工作师初级职称加1分,中级职称加2分。
以上同类项目加分按最高得分计算,不重复计分。所有项目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笔试时间:2020年7月18日上午9:00 —10:30。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在考试得分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在各岗位招聘名额2倍的范围内,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对因考生放弃面试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该岗位其他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计算参加面试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对因考生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该岗位其他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示7天。
(七)聘用
公示结束且无异议者即为聘用人员。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对在聘用工作结束前出现的空缺岗位,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本简章相关规定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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