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1 17:22:45 来源: 广宁县人民政府
4.有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的行为;
5.违反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其他法律法规,被调查期间或曾受过处罚处理的,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6.与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的;
7. 其他不宜选拔为村(社区)主任助理的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可在2020年6月10日至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清楚具体报考条件及要求,持《广宁县村(社区)主任助理报名表》(一式三份)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彩色照片4张(其中3张贴报名表、1张贴准考证)到户籍所在镇(街道)组织办办理报名手续,无需缴纳报名考务费。
(二)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报名结束后,经镇、县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由镇(街道)组织办发给考生准考证。准考证编号、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和试室安排情况届时将会在广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gn.gov.cn/xwzx/tzgg/index.html)、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dgn.gov.cn/zqgnrsj/gkmlpt/index)公布,请考生密切留意网站公告。
四、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实施,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2.时间:2020年6月29日;
3.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 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即每个村(社区)进入面试人数最多3人。如未达到1:3比例,则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划定。如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的,按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招聘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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