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7 11:56:54 来源: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3.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通知为准。
(2)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党务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协调能力、综合能力素质等方面对招聘岗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阶段和组织考察阶段。
4.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50%×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招聘条件”规定的优先条件排名区分先后;如条件仍相同,再按面试成绩区分先后,面试成绩仍不能区分先后,可再按笔试主观题成绩排名的先后顺序区分先后;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统一组织,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拟录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居住地所在街道开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考察组应出具考察意见,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将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七)递补或补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录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录用人员在六个月内(从综合成绩公告发布之日算起)辞职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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