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6 16:56:27 来源: 清水县政府网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6月14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时携带的证件: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按准考证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4.笔试内容:笔试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水平,设置一门考试科目《综合知识》(具体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60%计入招聘总成绩。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工作由相关单位负责,抽调人员组成面试小组,并请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全程监督。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40%计入招聘总成绩。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进行。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依次递补。
(五)考察
由县委组织、县人社局抽调人员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并征求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公安、信访等部门意见。考察不合格或有反映违纪、违法等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资格,依次递补。
(六)公示
按笔试、面试和体检结果确定拟招聘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清水县政府网、清水党建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合同管理
1.应聘人员经考察、体检合格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等额进行试用,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县人社局与永清镇党委共同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安置到相关社区工作;全面落实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等政策,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2.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永清镇人民政府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并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对招聘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如招聘人员被解除聘用合同后,不再实行招聘期间有关制度,解聘人员直接进入人才市场或自谋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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