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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福建莆田市招募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10人公告(3)

2020-05-21 15:48:01 来源: 福建省民政厅

b.审核内容:按照招募对象和条件要求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主要审核报名信息填写是否准确规范;是否属于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莆田市生源毕业生;学历是否为大专(高职)以上;是否符合报名年龄等。

(2)高校考核

有关高校对报名参加服务社区的本校应届毕业生简历中的基本情况进行考核,确定情况是否属实,填写考核意见。省外普通高校和往届莆田市生源毕业生的考核由毕业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核工作小组进行审核并评分。

(3)确定体检人选

按照《莆田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量化考核表》的考核评分情况,提出参加体检人选及依次排列的后备人选(按1:3比例),研究决定参加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名单,并将各社区志愿报名人员量化考核分值高低排序名单,报市民政、人事部门备案。

(三)组织体检(6月20日-6月30日)。由仙游县民政局负责,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指定时间和地点,对入选高校毕业生进行体检。如体检不合格的,按各服务社区报名人员考核分数高低依次递补。

(四)确定人选(7月1日—7月21日)。仙游县民政局根据体检情况,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

(五)签订协议(7月22日-7月29日)。组织入选毕业生签订《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协议书》,并将名单上报市民政局备案。

(六)岗前培训(7月30日-8月10日)。省民政厅将统一组织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进行上岗前的集中培训。

(七)派遣报到(8月11日-8月15日)。派遣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到有关社区报到。接收单位应做好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的接收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上述组织招募进度安排,将根据疫情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若有调整,将及时在“福建民政”和“莆田市民政信息网”网站公布。

四、待遇保障

(一)服务期间待遇

1.服务期间,按月发放生活补贴。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16〕25号),自2017年1月1日起,按照上一年度公布的前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社区服务低200元),确定基层服务项目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2020年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485元。

2.由仙游县民政局依托当地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以缴费时点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标准,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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