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1 13:47:51 来源: 南平市人才网
(2)本人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复印件只需提供户主及毕业生当事人页;报名者系2020年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毕业证、就业报到证,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就业报到证上有标明就业单位的,请提供和就业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材料。
(3)本人1寸近期正面同底彩照1张(粘贴在《报名表》上)。
(4)用于审查考核评分的有关证明材料(具体见附件4)。
4.注意事项:无法到现场报名的人员,可于6月15日24时前(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将报名材料复印件寄至各县(市、区)民政局报名点,并在快递单备注栏上注明:社区招募报名。通过邮寄方式报名的考生,需在体检前1日带上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复核。
报名时请详细阅读本招募方案,如实详细填写信息,对所填写信息、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弄虚作假,经查实后,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
每位毕业生只能报考1个社区岗位,不得多报。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审查考核
1.6月16日-19日,各县(市、区)民政局根据报名高校毕业生的情况,开展审查考核,进行量化评分(具体评分办法见附件4)。
2.评分结果在审查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南平人才网(www.nprc.com.cn)公布。
(三)组织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报名相同社区的高校毕业生,根据评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如有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将从报名同一社区人员中按评分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安排体检。递补体检后仍出现招募岗位空缺,由南平市民政局将空缺的名额在县(市、区)或社区之间进行调整。
在确定体检人选时,出现评分并列的情况,依次按建档立卡贫困户毕业生、低保户毕业生、岗位所在县(市、区)生源毕业生、岗位所在乡镇(街道)生源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专业成绩排名靠前毕业生、学历高毕业生、中共党员毕业生、退伍军人毕业生、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院(系)表彰毕业生顺序,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
2.体检时间、地点。时间、地点在南平人才网(www.nprc.com.cn)上另行通知。参加体检的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沟通联系,否则责任自负。体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放弃体检资格,请在体检前两天与各县(市、区)民政局联系人联系,并附放弃体检资格的书面材料。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入选的高校毕业生进行体检,由各县(市、区)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4.体检费用。初次体检不收取有关费用。体检时,如某个项目需复检,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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