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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福建三明市民政局等五部门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50人服务社区计划公告(3)

2020-05-19 10:27:46 来源: 三明市民政局

(三)审查考核

1.资格审查。6月16日—6月17日,各县(区)民政局按照招募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考核。6月18日—6月28日,由各有关县(区)民政局、人社局视报名情况组织考核。具体考核要求按照各有关县(区)具体实施方案执行。

(四)组织体检

1.体检。6月29日—7月6日,由市民政局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入选的高校毕业生进行体检。体检人选根据各有关县(区)考核情况、按招募岗位人数与备取人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由市民政局负责通知。

2.递补。体检缺席者取消招募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候补人员按照考生考核情况依次递补,并进行相应的体检。

(五)确定人选

7月7日—7月21日,市民政局根据体检情况,在三明市民政网站对拟招募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

(六)签订协议

7月22日—7月29日,由市民政局组织入选的毕业生签订《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协议书》,并将名单上报省民政厅备案。

(七)岗前培训

7月30日—8月10日,由省民政厅统一组织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省民政厅通知。

(八)派遣报到

8月15日前,市民政局派遣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到服务社区所在的县(区)民政局报到。县(区)民政局、相关街道(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服务社区毕业生的接收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上述组织招募进度安排,将根据疫情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若有调整,市民政局将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三、待遇保障

(一)服务期间待遇

1.服务期间,按月发放生活补贴。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16〕25号),自2017年1月1日起,按照上一年度公布的前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社区服务低200元),确定基层服务项目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2020年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485元。

2.由服务所在县(区)民政局依托当地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以缴费时点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标准,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市民政局负责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实行贫困生助学贷款国家代偿政策。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省级财政按每人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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