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5 17:08:39 来源: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加分项目
凡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取得初级资格证书的报考者笔试成绩加5分,取得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的报考者笔试成绩加10分;具有中共预备党员身份的笔试成绩加5分,中共正式党员身份的笔试成绩加10分。可以累加,累加限为20分。加分项目分数计入笔试最终成绩。
加分认定采取考生报名时诚信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进行申报(未在报名表中填写及未上传相应电子版证明的视为不符加分条件),报名结束后进行加分公示,现场资审时提交正式证明材料核定的方式。弄虚作假者依法追究其责任,并取消报名资格、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日期:2020年5月31日
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包括党建应知应会知识、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江西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江西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公文写作基本技能、OFFICE办公软件基本操作知识等。
3.笔试最终成绩:笔试卷面分数与加分项目分数的合计。
根据笔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以1:2的比例确定入围后续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比例不足时,笔试成绩有效者均进入面试环节,但面试最终成绩未达70分及以上的,不予进入后续环节。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预审,报名结束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及时间、地点另见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工作经历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
3.加分项目证明材料原件(未申报加分者不需提供本项);
4.本人近期一寸红底彩色免冠证件照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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