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4 11:55:54 来源: 宁德市民政局
(二)报名核查
6月1日-6月30日,根据报名对象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考核,确定55名进行体检,并在宁德市民政局及相关网站上公布体检名单。量化考核办法详见《宁德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2020年报名考核办法》。投诉举报:中共宁德市民政局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593-2387066。
(三)组织体检
7月1日-7月20日,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宁德市民政局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对入选高校毕业生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随带报名材料原件,非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报到证原件,以供考核单位复审。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则按考评分数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组织补充体检。
(四)确定人选
7月21日- 7月30日,对体检合格的入选高校毕业生进行审核后,在宁德市民政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审核确认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宁德市民政局组织签订协议,并将人员名单上报省民政厅备案,抄送市人社局。
(五)岗前培训
7月31日-8月10日,由省民政厅统一组织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进行上岗前的集中培训。
(六)组织派遣
8月15日前,由相关县(市、区)民政局负责安排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到服务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报到,接收单位应做好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的接收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上述组织招募的日程安排如有调整,宁德市民政局将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有关信息。
三、政策支持
(一)服务期间待遇
1.服务期间,按月发放生活补贴。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16〕25号),自2017年1月1日起,按照上一年度公布的前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社区服务低200元),确定基层服务项目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2020年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485元。
2.由服务所在县(市、区)民政局依托当地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以缴费时点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标准,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实行贫困生助学贷款国家代偿政策。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省级财政按每人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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