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31 16:00:44 来源: 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心强。
(二)志愿从事社区工作,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和奉献精神,热爱社区事务和公益事业,热心为社区党员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工作的相关专业知识。
(三)具有历城区所辖14个街道常驻户籍(不含高新管委会、南部山区管委会所辖历城户籍人员),以户口簿为准;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户籍可放宽至济南市。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内在和外在条件,形象气质佳。夏季衣物无遮盖处无纹身(包括但不限于面部、脖颈、双肘及双膝以下部位)。
(五)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六)应聘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2年以上(含2年)工作经验或1年以上(含1年)社区工作实践经验。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社区工作实践经历),工作经历(社区工作实践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需提供相应经历证明。应聘人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不限工作经历。
(七)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名,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列入“失信执行人”的,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不得报考;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不得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报考条件报考;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九)报考A类岗位的应聘人员,要求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不含预备党员)。
文章摘自《2020山东济南市历城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266人公告》,来源历城区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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