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24 17:49:07 来源: 常山县人民政府
(二)比选
1.量化比选。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统一进行量化比选,若招录计划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1:3的,经相关部门研究后可适当降低比例。量化比选根据个人基础、服役表现、退役后表现等项目进行。
2.面试比选。根据应聘人员量化比选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
3.成绩计算。按量化比选得分占40%、面试比选成绩占60%,折合计算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综合成绩相同,以量化比选得分高的排位在前)。
(三)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的,可依次替补。
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1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考察工作由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街道组织实施。
(四)公示、聘用
经综合比选、体检、考察,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在常山县政府网公示7天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县民政局统一调配到街道,再由街道分配至各相关社区,并与街道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管理
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按我县最低月工资标准,试用期满按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含国家规定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大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如考核合格,被聘用人员提出且用人单位同意,可续签劳动合同。
若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解聘出现工作岗位空缺的,经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综合比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资格保留至2020年12月31日止)。拟递补人员经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并经体检及考察通过,在常山县政府网公示7天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后,原件归还。
2.面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3.有关招聘信息可登陆常山县政府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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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民政局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24日
原标题:2019年常山县综合比选退役军人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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