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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广州市黄埔区直机关工委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1人公告(2)

2019-11-28 10:34:33 来源: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3.报名资料:报名者需本人携带《黄埔区直机关工委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l式2份)、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党员证或党员相关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其中户口簿复印户主及本人两页,居民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要有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者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报名材料不齐不受理报名,提供报名的复印材料不再退还。

(二)考试

1.笔试:

(1)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须有3名及以上方可开考,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延长报名时间。具体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形式和内容: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

2.面试:

(1)资格复审: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前5名为面试人员。末名次有同分数者,则一同列入面试。若不足5名,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用人单位于面试前对面试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黄埔信息网上公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要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加盖公章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一份(注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及入党具体时间)、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原件、学信网高等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在学信网()无法查阅学历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分数、面试成绩分数、总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

1.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第1名的报考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考生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组织实施,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3.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自付。

(四)考察

由用人单位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近年的政治、工作、生活表现等;看是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是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无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和录用

按照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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