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7 09:45:07 来源: 明山区人民政府
(三)准考证领取
1.准考证领取时间
2019年11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2.准考证领取地点
明山区民政局2楼(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育龙路199号)
(四)注意事项
1.报名联系电话:
明山区民政局;明山区人社局
2.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考生自报名至考试(面试、体检、政审、选择岗位)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通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采取面试、体检、政审、选择岗位的方式进行。面试
1.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明山区政务网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面试组织工作由明山区人社局、明山区民政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面试规则: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二)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
体检人选、时间、要求等将在明山区政务网网站公布。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导致未满招聘计划的,从面试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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