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6 10:47:15 来源: 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公示与入职
对体检及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玉溪招聘网()、“玉溪先锋”微信公众号(yxdyxxwpt)、“红塔区发布”微信公众号(htqwxcb)、“玉溪招聘网”微信公众号(yx0877zp)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各街道按工作需要分配到各社区,对不服从分配的不予聘用,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公示有异议、影响入职的,应根据查实的内容、结果,确定是否使用。
三、管理与待遇
入职人员的管理与待遇按照《关于加强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玉红办通〔2018〕55号)及文件配套的四个办法执行。四个办法为:《红塔区社区工作者管理与考核办法(试行)》、《红塔区社区工作者待遇实施办法(试行)》、《红塔区社区工作者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红塔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办法(试行)》。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半年,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制度按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相关待遇为:基础工资2100元+社会保险补贴800元+绩效奖励约630元(绩效奖励根据实施意见、配套办法要求及考核情况发放)。
本次招聘的社区工作者确定使用后,使用期到村(社区)本届届期满为止,到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时,由乡(街道)党(工)委、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根据个人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继续使用。如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参选、招聘或其他继续留任的方式留任;如不符合条件的,按照辞职或离任规定处理。
四、招聘纪律
(一)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入职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四)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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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辰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6日
原标题:红塔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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