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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贵州晴隆县禁毒办招聘禁毒专干25人公告(2)

2019-11-15 17:13:07 来源: 晴隆县人民政府

五、报名与资格初审要求。

1.本次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至25日(周末除外)。

2.报名地点:晴隆县公安局605办公室

3.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名时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口复印件(本人页)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伍军人需提供),近期白底免冠1寸照片3张。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1.面试时间:报名初审合格后,马上参加面试和计算机基本操作测试。

2.面试地点:晴隆县公安局603办公室。

3.面试由晴隆县禁毒办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统一命题、面试、评分等考务工作。

4.面试人员由晴隆县禁毒办招聘领导小组人员确定。

5.面试(100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二)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面试成绩占60%、计算机操作测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60% +计算机操作测试成绩×40%)。

2.面试成绩、计算机操作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1.体检人员接到晴隆县禁毒办招聘人员通知后,自行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2天时间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禁毒办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

4.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体检不合格的,不进行递补体检。

八、聘用流程

1.面试、计算机基本操作测试、体检合格的人员,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网址:)上公示栏里公示5天后,无问题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又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确定聘用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

3.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如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及其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晴隆县禁毒办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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