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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河南新郑市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选聘200人公告(4)

2019-11-09 14:50:49 来源: 新郑市人民政府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因体检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实行免费,具体时间、地点在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布。体检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在指定的地点和指定的时间内进行体检。同时,以电话通知方式告知。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拟选聘名额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和相关的素质能力。因考核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情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义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其选聘资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考核期12个月,考核期结束后,由所报考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考核期结果,考核合格的,由拟聘用人员报考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自主决定其聘用单位,并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差补、自筹人员退回原单位,乡镇分流人员、大学生村官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核期期间,拟聘用人员待遇参照事业全供标准执行。考核合格后,开支形式转为事业全供;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差补、自筹人员待遇仍按原开支形式对待,乡镇分流人员、大学生村官的待遇不再参照事业全供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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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2019年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

选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9年11月6日

原标题:新郑市2019年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NewsContentUrl&wbtreeid=4000&wbnewsid=335377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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