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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西太原迎泽区招聘社区工作人员49公告

2019-11-08 19:44:09 来源: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

【导语】中公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网为你提供《2019山西太原迎泽区招聘社区工作人员49公告》考试信息,为了方便考生备考,本网站为大家整理了社区工作者考试题库、社区工作者面试题等相关备考内容,希望为你带来帮助,以下是公告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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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区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站(以下简称“两站”人员)建设,根据并人社发〔2018〕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和社区低保工作站队伍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站工作人员。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两站”人员共49名,其中,社区劳动保障员24名,社区低保员25名。根据并人社发〔2018〕9号文件规定,设34(招聘岗位的70%)个“专门岗位”,用于招聘服务迎泽区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转岗到公益性岗位的高校毕业生;15(招聘岗位的30%)个岗位面向社会招聘。服务于迎泽区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劳动合同期满转岗到公益性岗位的高校毕业生报名人数不足“专门岗位”的,并入面向社会招聘岗位招录。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具有迎泽区常住城镇户口。服务迎泽区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转岗到公益性岗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3、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含11月1日);

6、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2、各类全日制在校生均不得报考;

3、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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