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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潮阳区民政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共77人公告(2)

2019-11-05 15:43:30 来源: 潮阳区民政局

4、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11月15日,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和未按时参加考试者视为自愿放弃。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机考(计算机应用能力操作)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1、机考内容:

(1)机考内容

计算机应用能力操作。包括Office办公软件和互联网软件的应用操作。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

(2)机考时间和地点

机考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时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2、面试内容:

(1)根据机考成绩由高到低,按招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机考成绩及入围面试以短信通知为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素养。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录取、公布

机考和面试工作结束后,按机考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人员、退役军人、学历层次高、年龄30岁以下的应届毕业生确定名次,等额录取,并在潮阳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八、政审及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员,考察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在考察和体检中一经发现有违反聘用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负。

九、聘用方式

应聘人员经笔试、机考、政审和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聘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由劳务公司与其签订劳务合同。根据劳务合同规定,被招聘人员聘用期初定3年,试用期3个月,每年签1次合同,聘用期满,本人有意愿且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劳务合同。聘用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者,由区民政局通知劳务公司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务合同。

十、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期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年薪5万元(包括人员工资、社保、职工医保、意外保险、管理费及税费等),聘用后连续两年年度经考核优秀或合格的,参照有关规定晋升1个档次薪酬(即每人每月晋升100元)。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潮阳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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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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