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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招聘合同制46人公告(第二次)(4)

2019-10-31 17:03:14 来源: 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按总成绩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考生申请,可复检一次不合格的项目,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规定依次递补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选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对考察对象的违法违纪情况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考察,未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因未通过考察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选确定为拟聘人选。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书面向组织反映被公示人员的问题或署名检举揭发的材料,将认真组织力量调查核实;经查属实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不具体的匿名材料不予受理。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机关专职文秘首次劳动合同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具有2年以上机关文秘工作经验的试用期为2个月);党建指导员首次劳动合同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专职文秘岗试用期内按综合管理岗管理,月工资福利(含“五险一金”)约5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本职工作的,参照专业技术岗管理,年工资福利(含“五险一金”和绩效工资)约10万元。党建指导员年工资福利(含“五险一金”和绩效工资)不少于7.5万。可参加工会,享受有关工会会员(生日、节日、疾病慰问,体检等)福利。提供荔城至永宁往返班车。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被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岗位二次分配。

(三)本次招考有关规定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

(四)监督部门:区监察委派出永宁街监察组,监督电话:。

附件: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

2019年10月29日

原文标题: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46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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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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