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30 18:34:37 来源: 沛县人民政府
(四)公示与聘用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沛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各镇(街道)按照考生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组织选择岗位,未按时到现场或未按要求选择岗位者,作自动放弃处理(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选岗结束后拟聘用人员与县劳动保障代理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本次招聘的人员安排在镇(街道)、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站)工作,招聘人员的业务工作由各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站)指导,工作地点在各行政村的,办公场所由各村负责。
四、工资待遇
镇(街道)、社区协理员工资待遇按人社部门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18年为1620元/月)的1.5倍(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执行;村级协理员工资待遇按人社部门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18年为1620元/月)的1.1倍(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执行。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沛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布,不再进行单独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报考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
沛县劳动保障代理服务中心: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监督举报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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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28日
原标题:2019年沛县招聘镇、村级平台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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