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25 10:32:09 来源: 梅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四、体检、审定、聘用
(一)体检。体检由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职数,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而出现缺额的,则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责。
(二)审定。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政治审查、资格审核、确认和备案。经查证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审定合格后进行拟聘用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并经岗前培训后安排到各镇(办事处、高管会)工作。不服从组织安排和自动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空出名额则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合格的可续聘。
报考职位组(包括3个以上不同职位的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在所报考的职位组里选择一个具体职位。
五、有关事项
(一)聘用人员职责
社会救助服务主要是指基层经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服务时的对象排查、家庭调查、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绩效评价、信息管理等工作;以及对社会救助对象开展的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服务。
(二)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所聘社会救助专职人员实行由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所在镇(办事处、高管会)共同管理的双重管理体制,业务工作由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日常管理由各镇(办事处、高管会)参照现有镇聘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依据年度考核情况,奖优惩劣,如果考核不合格,或出现有严重违规违纪现象和因社会救助工作不落实造成群体事件情况之一,一律解聘,直至追究法律责任。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解聘出现缺额情况时,由梅县区民政和人社局负责招聘补充工作。
工资福利待遇约5万元/年(含五险单位、个人缴交部分),作息时间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作息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由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购买有关社会保险,费用参照相关规定分别由单位和个人支付。
六、本次招考工作由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并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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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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