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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苏泰州市高港区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4人公告(2)

2019-10-24 12:25:05 来源: 高港区人民政府

(三)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统一组织,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总分为100分,5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内容:城市社区工作者应知应会的综合知识,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建设与社会工作常识、材料写作等。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

3.笔试时间:2019年1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网站、“高港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布,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选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2: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选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区民政局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须知等详见《面试通知书》。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组织笔试确定。

在确定体检人员时,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被取消体检资格出现缺额的,则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按缺额数一次性递补,除此以外,在体检及后续的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其他各环节中,出现空缺的岗位均不递补。

体检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

在职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镇(街道)党(工)委及区民政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5号)执行。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高港区人民政府网站、“高港党建”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责任编辑:jz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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