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8 11:58:51 来源: 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
八、 聘用及管理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中心”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岗位为工会社会工作者。劳动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
(二)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和绩效考核,对违反法律法规、“中心”规章制度及考核不合格的可解除劳动合同。
九、 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按照“中心”《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考核发放。工资结构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绩效工资。应发工资标准:主城区约为元/月;其他县区标准约为元/月;
(二)购买五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三)按“中心”规定组织在职健康体检;
(四)按“中心”规定享受国家节假日及员工生日慰问;
(五)每年定期组织业务培训、轮训;
(六)享受双休、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
(七)良好的企业氛围和晋升通道。
十、 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昆明市总工会、各级主管部门及社会群众的监督,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1、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 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 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一、 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 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我“中心”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报考人员往返交通、食宿自理。
咨询电话:(薛老师)、(杨老师)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昆明惠工社会服务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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