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5 16:46:17 来源: 惠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三)资格审查
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对报名人员年龄、学历、户籍等资格条件初步审查,提出人选资格审查意见报区委组织部复审。考生必须诚信考试,对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集中考试
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考试内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基本知识、党的基础知识、行政管理、基层干部日常工作等内容设计题目。根据笔试成绩由区委组织部划定入围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成绩同样根据考生面试情况划定合格线。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人选考察
根据“好中选优”及镇村工作实际原则,依据笔试、面试的总体成绩排名确定考察人选名单。区委组织部牵头组成联合考察组,乡镇(街道)党(工)委配合,考察组根据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提出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组织体检
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实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
(七)人选公示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在区、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者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区委组织部统筹,按规定程序予以聘用。
(八)聘用培养
通过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的人选与乡镇(街道)党(工)委签订聘用协议,被聘用人选具体岗位由区委组织部会同乡镇(街道)党(工)委研究;可根据考试、考察表现情况,按照“内挂村、上挂镇”进行跟踪培养,结合村情实际跨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助理。对表现优秀的储备人选,条件成熟的及时补充进入村(社区)党组织班子,也可按照程序担任或者兼任村民小组长。
(九)考核管理
由区委组织部统筹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对储备人选进行“一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协议。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集中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招聘公告及未尽事宜均由中共惠阳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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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惠阳区公开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两委”班子储备人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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