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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贵州安龙县总工会招聘社会工作者13人实施方案(4)

2019-10-12 17:24:45 来源: 安龙县人民政府

(二)加分因素

1.少数民族加2分。

2.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2分(以县扶贫办出具证明为准)。

3.有从事工会工作经验者加2分(以县级总工会出具证明为准)。

每个考生最高加2分。

七、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2.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如笔试成绩又出现末位并列,进入面试环节。

3.公示:总成绩将在安龙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八、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职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以下简称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知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由体检医生签字和体检医院盖章签字确认;对于体检当场能出结果的体检项目,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自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并以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结果,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学历、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考察未通过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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