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2 11:51:52 来源: 高邮市人民政府
7、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高邮城南经济新区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8、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公示有异议的,由高邮城南经济新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聘用。聘用核准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四、聘用后管理及待遇
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2000元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集中办理聘用手续,交纳相关保险和公积金。聘用人员原则上安排到户籍所在村工作,由村进行管理,参照各村人员工资进行发放。合同期满考核称职可续聘,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高邮城南经济新区纪工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本简章由高邮城南经济新区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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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高邮城南经济新区招聘村级工作人员报名表
2、高邮城南经济新区村级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中共高邮城南经济新区工作委员会
2019年10月8日
原标题:2019年高邮城南经济新区公开招聘村级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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